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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信息来源: 中国航天科工

总部各部门(机构),各院、公司:

根据《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函〔2021〕58号,附件1)部署,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结合实际,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应急。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安全生产类、职工权益保护类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森林法、草原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类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法规。

具体法律法规原文将在应急普法、中国普法、劳动聚焦微信公众号(竞赛答题平台,见下图)发布,竞赛重点内容见附件2。

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劳动聚焦微信公众号

三、竞赛形式及时间

竞赛分为集训营、实战营、总决赛,采取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一)集训营(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25日)

通过竞赛线上系统中的普法学习模块,各单位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见附件3),熟悉竞赛题型,完成报名,正确答题可获得“活力值”(集训营活力值不计入竞赛成绩)。

(二)实战营(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

各单位广泛动员干部职工,每日参与网上答题(参赛角色:央企赛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单位—三级单位代码)。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三)总决赛(2021年12月上旬)

实战营最终总成绩排名前10的中央企业获得总决赛资格,组织一支6人团队参加总决赛,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

四、应急管理普法活动安排

(一)普法作品征集。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各单位按要求积极参加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作品要求和形式见附件4。

(二)普法作品展播。本次征集展播活动采取线上展播方式,展播作品将按照类型和时长,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展播,并将推荐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和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制定参赛方案,明确责任人,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消委会、普法领导小组的作用,调动成员部门,特别是安全、消防、交通、防灾减灾、法律、党政工团等部门共同协作,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舆论氛围,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请各二级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竞赛组织和宣传报道工作,于10月15日前将名单反馈至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并及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见附件5)。

(二)百花齐放,形成合力。为调动各单位积极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各单位开展日常动员基础上,集团公司创新设置二级单位“PK日”(见附件6),鼓励相关单位在“PK日”协作配合,其他单位踊跃参加,形成强大合力。请各二级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普法工作或参与竞赛活动微视频(时长不超过3min,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格式为MP4)、微动漫(时长不超过5min,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格式为MP4)、微电影(时长不超过8min,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格式为MP4)、平面作品(电子版,包括漫画、宣传画、海报等,格式为JPG、JPEG,分辨率300dpi)等报送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和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三)严格考核,表扬优秀。集团公司将建立日点评、周通报制度,根据各单位总积分、人均积分、“PK日”结果等,选树一批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单位、优秀组织者和参赛优秀个人,进行表扬鼓励,并视情选拔优秀单位和个人组队参加总决赛。各单位要严格考核,对所属单位参与网上答题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培训中心:高金鑫、赵威(010-68389146)、冯杰(010-68389496);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安全管理处:吴凯(010-68371610)、李捷(010-68193071)。

专此通知。

  附件:附件1.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重点内容.wps

附件3.2021年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规则.pdf

附件4.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wps

附件5.集团公司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联络员信息表及工作群 .wps

附件6.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安排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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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9日